2013年8月20日星期二

五十多天。I AM A LONDONER

本來想著每一日都要寫下什麼的blog,最後還是變成了這樣。光寫文字並不困難,不過就是每年的紀錄嘛。可是,沒能加上照片什麼的,就好像太單調了。但放照片,畢竟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啊。畢竟生活忙碌啊。畢竟,我是個懶散的人啊。

今早上班的時候,就覺得,我是個LONDONER啊。完完全全的融入了倫敦的生活,早上擠地鐵上班、工作、期待假日、假日、工作、忙碌、下班吃飯、玩樂。我大概是那種到哪裡都適應得了的人吧。然而,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?找到了一份辦公室工作(也要做Marketing的事情),朝九晚五半(實際都放六點)的工作,五日,薪水不錯,然後,這變成了生活啊。真實地在生活啊。因為待遇算是不錯,如果不給人炒掉的話,是很難割捨的。但是,為什麼又會變成這樣呢。我有點在想,在來之前,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在辦公室工作,因為那時候覺得工作難找,本地人都找不到工作了,何況是我這個英文普通話都半吊子的人。但是,我找到了。於是,我本來預期做個sales、waitress的事情完全沒有發生。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。這跟我本來預期的有落差,我很幸運,幸運得連我自己都不敢相信。我繼續待在這裡的話,回到香港也是個很不錯的工作經驗(如果不給人炒掉的話)。我不會有那種因為去了working holiday就空白了兩年回到香港不知道履歷怎樣寫的問題。但是,我還是會想:這樣就可以了嗎?也許就可以了吧。也許不是那樣一回事吧。我最初想要的,並不是這樣子。我又好像如同往常一般,漸漸走遠了。但是,現在的我,才開始了大半個月,還想好好的在這份工作努力。這工作,雖然有很繁複的地方,誰都知道我怕麻煩,但是,也有有趣的地方吧。所以,就只能試試看呀!

這樣的情況,同樣出現在不同的範疇。我總是想活得隨心一點。於是,這句說話的意義,就是現在的我,並不處於這樣的狀況。

但當然,我也不能就此停下腳步。來這裡的事情,要努力的去做了。努力寫作,努力畫畫。在新的衝擊消褪之前,應該在這些方面,更加努力。

第五十多日。

在來來回回的日子裡,那些細碎的事情,拼湊著不完整的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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